改土归流
gǎi tǔ guī liú
改土归流 基本意思
明清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 废除土司、实行流官统治的政治措施。即改变过去以当地统治者为世袭官吏(土官)的制度,按照内地做 法,委派有一定任期的官吏(流官)实行统治。
改土归流 详细解释
明 清 两代在 云南 、 贵州 、 四川 、 广西 等地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,实行流官统治的一种政治措施,旨在加强中央对边疆地区的统一管理。
明 永乐 十一年(1413年)平定 思州 、 思南 两宣慰使乱后,废土司,设 贵州 布政使司,置 思州 、 思南 等八府。 清 雍正 时,采用 云 贵 总督 鄂尔泰 改土归流建议推行于西南诸省。也称改土为流。亦省作“ 改流 ”。 清 魏源 《圣武记》卷七:“ 东川 虽已改流三十载,仍为土目盘据。”参阅《明史·贵州土司传》及《云南土司传》、《广西土司传》, 清 袁枚 《武英殿大学士太傅鄂文端公行略》。
英文翻译
Turn the soil back to the stream
相关汉字
改 土 归 流
改土归流 相关词语
改梁换柱
河海不择细流
江海不逆小流
改辙易途
穷源溯流
穷源朔流
日月如流
付诸东流
改换门楣
改换门闾
断决如流
岁月如流
蟠虺
剺耳
浇危
腔窠
仕女图
鹙子
拉开
少儿
众书
红尘女子
【开始查】词语解释大全为您介绍词语改土归流是什么意思、词语改土归流的意思等。